【2023年報告摘要】
內蒙古森工集團2023年董事會工作報告摘要
(一)董事會制度建設及運轉情況
董事會設置和制度建設情況。截至2023年末,森工集團有7名董事,其中內部董事3名、外部董事4名,形成了專業背景多元、從業經驗豐富,決策水平高,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董事會。結合實際調整了董事會戰略與投資、提名、薪酬與績效考核、審計4個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,董事履職機制健全。進一步明晰了“兩會一層”權責邊界,不斷提升董事會工作規范化、科學化和制度化水平。
董事會運轉情況。會議召開情況。全年召開董事會12次,其中現場會3次、通信會9次。共審議議案57項,其中財務類17項、產業類13項、基建類9項、制度類6項、改革類3項、其他9項。董事履職情況。各董事認真履職,按期出席董事會和專業委員會,充分發表意見,行使表決權,保證了董事會科學決策;參加自治區國資委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3次。全年外部董事林區調研2次,赴伊春和吉林森工調研1次,圍繞生態保護、產業發展、規范董事會建設等方面提出建議10余條,形成調研報告3篇,為企業提供了智庫保障。
董事會溝通情況。建立覆蓋會前、會中、會后的董事會決策溝通機制,保障董事會科學、審慎決策。一是優化服務保障。堅持信息對等原則,董事會辦公室定期編制重大信息、匯總最新政策、市場動態、行業分析等,為董事提供參考。定期整理經營、財務、投資等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信息。二是完善溝通協商機制。董事會成員之間及議案提報部門之間充分探討,確保重大經營事項在決策前充分醞釀、凝聚共識。會議靈活運用現場、通信等組織形式,會議決策中充分聽取、采納意見建議并嚴格執行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定期反饋機制。三是加強監督指導。進一步加強董事會與黨委、經理層日常工作聯絡,加強對經理層行權履職的監督檢查,及時掌握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,提出意見建議,督促工作落實。積極指導各子企業落實董事會職權,優先做實董事會的重大經營決策權、對經理層業績考核和薪酬分配權,推動子企業董事會規范運作、有效履職。
(二)董事會決策的重大事項情況
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深入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、自治區黨委、政府決策部署和自治區國資委黨委、自治區國資委工作要求,扎實做好了貫徹上級決策部署,公司章程的修訂和修改,生產經營方針、發展戰略、中長期發展規劃、投資計劃的制定和執行,重大投融資、資產重組、資產處置、產權轉讓、資本運作、擔保、工程建設,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、利潤分配、彌補虧損方案,科技創新發展和科技人才培養,防范化解風險等各項工作,圓滿完成了年度各項目標任務。